匯款需知:
1.訂房時請告知欲訂房的日期、房間名稱、住房人數 及 聯絡姓名、電話或手機等聯絡資料。
2.請於訂房確認後二天內(含訂房當天)預付房價五成之訂金,逾期將不保留客房,不便處請見諒。
3.延期或取消訂房,請於一週前告知。 春節期間請預付全額訂金。
改期住宿:
1.請於原住宿日前一週的中午以前告知,將保留訂金2個月。
2.未於原住宿日前三日的中午以前告知者,因造成與其他候補房間者之損失,將不保留或退還訂金。
3.颱風的改期或取消是以宜蘭或住客居住區域的陸上颱風警報為主,不可以因下雨或其他颱風天氣不佳為
藉口而改期或取消。
4.如遇天災( 颱風、地震 )經宜蘭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發佈停止上班、上課,將可延期住宿,陸連島將保留
訂金六個月,並於期限內擇期住宿。
取消住宿:
1.請於原住宿日前一週的中午以前告知,將退予全數訂金,逾期則不予退還。
2.未於原住宿日前三天的中午以前告知,將退予半數訂金,三日內則不得退予訂金。
|